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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互助项目生育补助(试行)申请表

发布日期:2022-01-11浏览量:

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

互助项目生育补助方案(试行)

 

为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,进一步增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保障功能,关心关爱女职工,根据《长沙市2022年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生育补助对象

参加了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互助项目的在职女职工,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前提下,于202211日—20221231日期间生育新生儿的,即可申请生育补助。

二、生育补助标准

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,一律按600//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育补助。

三、生育补助申请时限

凡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,全年均可申请,最迟申请时间为2023630日,逾期一律不再受理。

四、生育补助申请程序

1申请。符合生育补助条件的女职工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互助项目生育补助申请表》并提供相关资料(见申请材料);

2审核。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后,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,开发区、区县(市)总工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后递交至长沙市职工服务(帮扶)中心;产业(系统)所属基层工会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定确认后,将申请材料上报至长沙市职工服务(帮扶)中心。长沙市职工服务(帮扶)中心对全市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,报长沙市总工会审核批准。

3发放。生育补助的发放须在长沙工会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发放,不得发放现金。

五、生育补助申请材料

符合申请条件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材料:

1.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互助项目生育补助(试行)申请表;

2.申请人长沙银行借记卡复印件;

3.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;

4.本方案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。

六、除外情况

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补助待遇:

1.在医疗互助项目有效期外发生的分娩;

2.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分娩;

3.未提供规定的完整材料。

七、附则

1.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,本方案继续有效。参加人调离本市,本方案责任终止。

2.本方案由长沙市总工会负责解释。



长沙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医疗(住院)

互助项目生育补助(试行)申请表


 名

身份证号

所在单位

联系电话

分娩时间

分娩胎次

本人长沙银行借记卡号

本人承诺

本人承诺生育补助申请材料真实,愿意接受审核。若隐瞒或弄虚作假,自愿承担责任。

 

承诺人签名:  年  月  日

基层工会

意见

 

 

 

 

基层工会负责人签字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基层工会盖章)

年    月    日

开发区区县(市)总工会或长沙市

职工服务

(帮扶)中心意见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盖章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年  月 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