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根据上级女工工作部门的要求,制定女工工作计划,开展女工工作,维护妇女、儿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。
二、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和家庭,及时向校领导、校工会反映女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,做好家庭矛盾调解工作。
三、注意在女教职工中发现和培养德才兼备的典型人物。
四、与有关部门配合,经常开展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,搞好妇幼保健工作。
五、组织好每年“三八”妇女节的活动。
六、协助学校计划生育办公室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。
七、履行校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。
八、完成好学校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。